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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2/06/30 浏览次数:

各系、处室、直属单位:

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《关于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﹝2022﹞122号),本年度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,现将金沙游戏组织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项目申报基本要求

  1.重点聚焦“互联网+”、生命健康、新材料、碳达峰碳中和、海洋科技、农业科技、共同富裕、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浙江省相关“十四五”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,注重加强基础研究。认真落实教育部、科技部《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》、教育部《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“唯论文”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》以及教育部、国家知识产权局、科技部《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突出科学精神、创新质量、服务贡献。

2.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(或相应职称)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〔45  周岁以下(含)〕和高校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。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,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。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,建有合理的梯队。

3.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、省部级科研项目的、项目立项(包括各渠道项目)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被撤项的,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教师不得申报。

4.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同时在研 1 个省教育厅科研项目。

5.已经在其他渠道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或者相似的内容重复申报。

二、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及研究期限

  1.根据省教育厅项目申报要求,学校决定给予理工类立项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/项,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0.5万元/项。

  2.项目负责人在填写申请书时,在“申请总额” 栏中填写0万元;“其他经费及其来源”栏中填写上相应经费(理工类项目1万元/项,人文类项目0.5万元/项,学校自筹)。并做好项目经费预算,经费预算参照金沙app科研经费管理办法。

3.一般项目研究期限2-3年,项目开始时间统计填写:2022年10月,完成时间填写为2024年10月(或者2025年10月)。

 三.申报方式、材料及指标要求

1.请各系、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精心组织好项目推荐工作,于8月1日下班前前将推荐申报材料(纸质版申报书一份)、汇总表一式一份(盖章),承诺书(手写签字)报科研处201办公室(逾期不予受理),电子版申报书、承诺书(PDF)、汇总表(PDF)通过钉钉报送至科研处俞捷。

2.2022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。科研处最终同意推荐申报的项目负责人,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(网址http://www.ky.zjedu.gov.cn/)进行网上申报。原来已注册的老师可用原来的用户名登录申报;未注册过的老师需先进行用户注册,待金沙app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填报。

3.本次项目金沙app限额3项,若申报超过限额,金沙app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择优推荐申报。


科研处

2022.6.30